案件经过:2021年7月,徐某某伙同武某某(作案时16周岁)先后两次介绍陈某某到山东青州从事卖淫活动。 同年7月下旬,在陈某某非自愿的情况下,徐某某、武某某强迫陈某某继续卖淫。 2021年12月17日、2022年3月25日,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青州市检察院)以介绍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对徐某某、武某某分案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