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 垃圾应该如何 分类? 厦门自2017年9月起开始施行 《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办法中规定, 生活垃圾的四种分类办法 可回收物:是指废弃的纸张、塑料、金属、纺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玻璃等可资源化利用的物质。 厨余垃圾:是指废弃的剩菜、剩饭、蛋壳、瓜果皮核、茶渣等,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易腐性垃圾。 有害垃圾:是指废弃的充电电池、扣式电池、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温度计、血压计、药品、杀虫剂等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 其他垃圾:是指除了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万能的‘猪猪法则’ 猪能吃的叫-- 厨余垃圾 猪不能吃的叫-- 其他垃圾 猪吃了会死的叫-- 有害垃圾 可以卖了换猪的叫-- 可回收物 扔垃圾前想想猪的感受一般就不会出错了 划重点啦~ 玻璃、陶瓷属于 可回收物下面的细分项 下次丢垃圾,可别搞错哦~ 而不分类投放, 个人最高将被处以 500元罚款, 单位最高被处以 五万元罚款, 通过视频来了解一下吧~ 处罚案例 1、2019年9月18日,思明区胡德敏餐饮店,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罚款100元。 2、2019年8月5日,思明区发现李XX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罚款50元。 3、2019年8月初,翔安区发现厦门市翔安区市政集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转运单位),垃圾混合收集,扣罚该公司5万元绩效、处以1.9万元罚款,市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做出严肃处理。 转自:绿海鸥厦门垃圾分类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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