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可爱的中国 于 2022-12-15 10:58 编辑
关于优化调整全县中小学校 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学校,县直各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市有关进一步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的精神,科学精准做好我县校园疫情防控,最大程度保护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漳州市教育系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全市中小学校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提示函》(2022年12月14日)要求,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现就优化调整我县中小学校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幼儿园、小学1—2年级和中职学校于12月16日前结束本学期教学工作,12月17日起开始放寒假。特教学校参照小学低年级执行。 2.小学3—6年级于12月23日前结束本学期教学工作,12月24日起开始放寒假。 3.初中(7—9年级)和高一、高二年级于2023年1月10日前结束本学期教学工作,1月11日起开始放寒假。 4.高三年级于2023年1月18日前结束本学期教学工作,1月19日起开始放寒假。 5.寒假期间,严禁组织师生参加聚集活动。 6.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安排原则上继续按照漳州市2022—2023学年下学期的校历安排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各校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科学精准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家长群等方式,深入宣传国家最新防疫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理念。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前往公共聚集场所,不去高风险区域。倡导外出时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距离等健康生活方式,切实增强疫情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守护自身生命健康安全。
漳浦县教育局 2022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