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1日7时01分,青海省西宁市新增1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陈某某(核酸检测阳性人员4号),女,28岁,现住西宁市城西区高槽巷3号院。10月31日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结果显示阳性,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目前,已对上述1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相关地区已采取封控管控等措施。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再次提示广大市民,疫情防控一刻也不能放松,必须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凡是10月10日以来从黑龙江、内蒙古、甘肃、山东、宁夏、云南、北京、江西、陕西、湖南、贵州、河北、湖北、四川等国内疫情发生地来宁返宁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并第一时间进行再次核酸检测。如有健康码变红、变黄的人员,请及时主动到社区、单位、学校或居住的酒店报告,如实准确提供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个人健康情况,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健康排查、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不得瞒报漏报,对不如实报告或隐瞒旅居史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广大市民要自觉做到非必须不出省、非必要不离宁,不聚集、不聚餐,理解、配合和支持医务人员、流调人员、检测人员、社区工作者、公安干警、志愿者等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的工作。秋冬季是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应注意近期气温变化,疫苗接种人员、核酸检测人员、一线防疫人员、老年人等群体应注意防寒保暖,做好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等个人防护,降低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叠加风险。 各地各部门要继续保持高度的防控意识,决不能掉以轻心,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处置工作。全市各单位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对本单位15日内有外地旅居史的干部职工进行细致排查,对有从上述国内疫情发生地返宁的,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落实管控措施。相关部门和人员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故意瞒报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要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减少婚宴、会展、论坛、商演等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打赢全市疫情防控歼灭战。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31日
10月30日,青海省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发布紧急通告:2021年10月31日7时01分,西宁市新增1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 陈某某(核酸检测阳性人员4号),女,28岁,现住西宁市城西区高槽巷3号院。10月31日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结果显示阳性,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目前,已对上述1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相关地区已采取封控管控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