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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刺死辱母者案”当事人于欢:七年,从儿子、丈夫到父亲




  
于欢给自己的微信取名为“归来去_”,头像是他正在吃西瓜的漫画形象。打开他的微信朋友圈,第一眼就能看到他的个性签名:脚下有光,远方有梦。


作为7年前震惊全国的“刺死辱母者案”当事人,这位山东聊城小伙2020年11月出狱,去年8月结婚,今年1月26日喜得千金。当他宣布这一喜讯后,引来无数网友围观,并收获了一大波祝福。



尽管那场轰动全国的“刺死辱母者案”已过去7年,但主人公于欢仍是公众关注的焦点人物,他的一举一动,也是流量担当。从为人子到为人夫,再到为人父,在这7年间,28岁的于欢,究竟经历过怎样迭宕起伏的人生?他真的已经放下过去,走向新生活了吗?



2月3日,于欢接受了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专访。谈到现在安稳幸福的生活,他表示:“刚出来的那段时间不太适应,现在好多了,非常感谢大家长久以来的支持。目前我最大的任务,就是照顾好刚出生的女儿。”



为人子:暴怒之下刺死辱母者



【旁白】2月3日,接到上游新闻记者电话时,于欢正在自己的零食小店“欢莱客优选于欢店”里看店,电话里不时传来顾客向他打招呼的声音。而每当顾客付完款离开,于欢也会客气地和每一个人打招呼:“谢谢,下次再来啊!”于欢的声音听起来那么的彬彬有礼,然而7年前,他却因为催债人侮辱母亲而情绪失控,提刀乱捅最终导致1死3伤。让我们把时间拨回到2016年4月14日,改变于欢命运的这一天……





▲经媒体报道后,于欢案引起公众广泛关注。



于欢出生于1994年8月,母亲苏银霞一直在做生意,在冠县当地,于家家境相当不错。高中毕业后,由于没有考上理想的大学,于欢干脆不再读书,进入家里工厂帮忙。按照正常的轨迹,于欢应该会继承工厂,走上父母为他铺好的道路,顺遂地过完这一生。



但人生的轨迹,谁又能说得清楚呢?2016年4月14日下午4时许,于欢母亲苏银霞创办的源大工贸公司,来了10名催债者,对母子二人各种羞辱——因企业资金周转困难,苏银霞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万元和一套价值70万元的房产后,欠款仍未还清。



晚上8点多,一名叫杜志浩的催债人来了,真正的噩梦开始了。杜志浩脱下裤子,露出下体,对着苏银霞,不堪入目。 于欢被死死地按在一边,绝望中,他从桌子上摸到一把刀乱捅,捅伤4人。“辱母者”杜志浩最终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另外有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2016年12月15日,山东聊城中院开庭审理于欢故意伤害一案。庭审争议点在于: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以及是否构成正当防卫。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该案在社会上引发巨大争议:亲人受辱时,是做“不孝”的守法者,还是做"守孝"的违法者?



2017年6月,山东省高院作出改判,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最终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18年2月1日,此案件入选“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于欢入狱期间,苏银霞夫妇及其女儿也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获罪,被判刑三到四年不等。



于家迎来至暗时刻。



服刑期间,于欢每天都去图书室待两三个小时,学习法律知识。“我因为冲动和无知而犯过法,想更多地了解法律,知法守法,更好地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益。”



那四年多,于欢读了不少文学和管理类的书:余华的《活着》,一本写尽苦难的书,给了他信心和平静;毕飞宇的《推拿》,一部关于盲人的小说,让他重新审视自己。有句话他印象特别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盲点。正常人虽然有视力,但总有自己的局限,有看不到的东西。”



在狱中,于欢积极参加各项学习,完成劳动任务,受到表扬奖励6次,依法可以减刑。2020年11月18日,于欢提前获释。



于欢出狱第一件事,就是拥抱母亲苏银霞。苏银霞是家里最先出狱的,出狱时已是满头白发。于欢狱中也见过母亲,“但这次终于摸到了妈妈,那种真实感特别强烈。” 按照家乡习俗,他去理了发,洗了澡。“去去晦气,迎接新生活。”



刚出狱的那段时间,于欢整夜都睡不着,生怕醒来又是一场梦。一出门就把帽子和口罩戴得严严实实。他害怕被别人认出来,害怕那些陌生的关心。几个月后,他摘下帽子,开始觉得自己变成了普通人。“像坐了过山车一样,跌宕起伏之后,我的人生又有了新的起点。”



谈起出狱后2年多的生活,于欢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现在没有什么不适应的,都很正常。但是刚开始的时候,无论是生活还是人际关系的处理,肯定还是有一点(不适应)。”对于过去的争议,于欢坦言:“这个事情已经发生,谁也改变不了,接受就好。”



为人夫:专注零食店,有时很“直男”



【旁白】入狱改变了于欢的人生轨迹,有案底也导致他无法像普通人那样自由选择工作。出狱后,他摆过地摊,最终还是自己创业开零食店。随着事业逐渐走向正轨,他也收获了甜蜜的爱情,迎娶了一位温柔美丽的妻子。





▲去年8月于欢举办了婚礼。



出狱后,于欢应聘过外卖员,但因为有案底被拒;和姐姐尝试在夜市上摆摊买月饼,看到很多人认出了自己,愿意照顾自己的生意,让他萌生了创业的想法。



2021年10月31日,零食小店“欢莱客优选于欢店”正式开业了,“开的这个小店是专门卖零食类的,走物美价廉的路线。欢是我的名,莱客就是LIKE,欢迎到来的客人。”于欢担任店长,姐姐于家乐和妈妈苏银霞在店里帮忙。于欢表示:“妈妈的公司(源大工贸)现在没开了,去年行情也不是很好,妈妈就过来帮忙了。”



附近居民和网友们用实际行动在支持于欢。



有天中午,一个穿着工作服的工人骑着自行车到店。他早上8点刚下夜班,骑了3小时从40公里外的隔壁县城赶来买零食;



一位年纪有点大的阿姨,骑车在冠县转了几圈,就为了找到于欢店的位置;



有个聊城大姐主动要给于欢和店员定制一套工装,并发了888元的红包



……



“很多人都说是顺路来逛逛,但如果不是特意捧场,谁会跑到几十公里外的一家小超市买零食?”于欢说。



天眼查APP显示,于欢目前名下有两家公司,分别是冠县欢莱客超市店和聊城佳欢腾商贸有限公司,成立时间都是2021年底。欢莱客超市已经开了两家,生意蒸蒸日上。如今的零食店,每天仍有很多网友专程过来购物,打卡,甚至拉着于欢合影,他也挺配合。





▲于欢在老家开零食店创业。



于欢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毕竟他们也是发自善意,还有人专程上百公里开车过来送上祝福。感谢这些一直以来支持我的网友,从几年前开始,很多人发文支持我。不是因为这些,我也不会有现在这样的生活。”



在朋友鼓励下,于欢也开了抖音号、头条号直播。但每次直播都会碰到一些奇怪的人和事:有商业公司要求谈合作,有的希望于欢带货直播,有的需要与于欢合影、代言商品……面对这些邀请,于欢大多数婉拒。“拒绝了,因为这些东西不熟悉。而且有些人单纯只看中我的名字,拿我来炒作。”



2021年5月31日,于欢父亲于西明刑满释放。之前,母亲苏银霞、姐姐于家乐分别于2019年12月、2020年6月刑满出狱。时隔五年后,一家人终于团聚。对于未来,于欢更希望简单和平静。“人生有很多种,我不想要波澜壮阔,简单点平淡点就好。”



随着事业逐渐走向正轨,于欢的终身大事,成为家人最为关心的问题。最终,一位叫常媛的姑娘,走进了于欢的生活。谈到和妻子常媛的相识过程,于欢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她也是我们本地的,一次和朋友聚餐的时候认识的,后来留下联系方式交流,慢慢熟悉起来,最后就在一起了。”



于欢的妻子表示,她知道于欢的过往,但是她不介意,更看重于欢的人品。在和于欢接触的过程中,她发现于欢是一个踏实、勤奋的人,“什么脏活累活都肯做。”于欢虽然有些行为很“直男”,但他是一个很注重细节的人,这些都很让她心动。



2022年8月4日,于欢通过抖音发布了一条充满幸福感的视频。视频中,留着平头的于欢身穿白色T恤,微笑着说,“七夕最好的礼物,就是明天举行一场盛大的婚礼,把她娶进家来。”该条视频获得9300多个赞。



8月5日,于欢与认识一年半的妻子结婚,两边的亲戚、于欢的朋友、同学和一些媒体记者到场祝贺。“来了超过30桌客人。”当天,于欢又发布了一条结婚现场视频。视频中,于欢身穿中式婚礼装,手捧鲜花。出发接媳妇前,于欢拥抱了父母,感谢养育之恩。到达妻子家后,于欢和朋友们也遇到“堵门”的婚礼习俗,朋友们从窗户翻进家里,现场笑声一片。



值得注意的是,于欢的证婚人是他的代理律师殷清利律师。在于欢看来,殷律师是他人生中的贵人,对自己人生的转折起了很大作用。



殷律师称,自己见证了于欢从男孩到男人的蜕变。“祝于欢和他的爱人情投意合,缘定终生。”



为人父:最大任务是照顾女儿



【旁白】从刚出狱时的迷茫,到事业有成、迎娶娇妻的喜悦,于欢这几年变得越来越成熟。随着今年1月女儿的出生,于欢肩上的责任感也越来越重。除了照顾好家人,他还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会尽快补发母亲工厂工人的工资,并参加更多的社会公益活动。





▲今年1月底,于欢的妻子生下一个女儿。



今年1月26日,大年初五,正是迎财神的日子。当晚8时40分许,于欢的妻子在聊城市一家医院顺利诞下一女,于欢激动地在抖音更新了一条短视频:“家人们报喜啦!终于等到你,何其有幸,一夜暴富,喜得千金一枚,六斤四两,母女平安。”



这条视频迅速收获了一大波祝福。“从一开始的案件关注到你,到现在升级为爸爸,这一路走来喜忧参半,祝往后余生平安幸福。” “真的很佩服你,做了天下人都应该做的事。”



谈到初为人父的感受,于欢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说:“挺高兴的,第一次当父亲嘛。”他还表示全家人目前都非常开心,女儿也非常受宠。对于“以后是否要二胎”的提问,于欢的回答是:“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打算,先等女儿长大吧!现在最大的任务就是照顾好她。”



2021年夏天,河南郑州等地发生了特大暴雨,于欢跟着山东救援队前往河南新乡。他们准备了6000瓶矿泉水、7000包方便面以及24箱饼干。连夜赶到卫辉的那天上午,他们瘫坐在货车里,一位河南大哥骑着电动车经过,拍了拍车窗,说了句“谢谢”。



“那个场景我永远忘不了,体会特别深。”于欢说,过去都是别人帮助自己,原来自己也可以帮别人。从河南回来,于欢说自己好像找到了新的出发点——做有意义的事去回报社会。如今随着他升级成为父亲,这份责任感也愈发强烈。



于欢的零食店开业前,于欢父母起诉他人要求偿还120万元借款的民事官司胜诉了。于欢表示,本来希望要回这笔钱结清所欠的工人工资,但迟迟未能执行。“没有什么进展。对方公司也没有注销,但是对方的实际经营人和法人代表很难拿出钱来。卡住了。”



于欢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以前工人的工钱还欠一部分,大概有二三十万。本来想把那笔钱追回来给工人补发工资,现在追不回来。现在打算家里出这个钱,在今年之内解决这个问题,毕竟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其实工人们一直非常理解,但我们非常不好意思。”



如今的“欢莱客”零食店里,于欢摆放了向日葵,也在源大工贸厂区内种了许多向日葵。向日葵代表着蒸蒸日上,现在一家人在一起,充满希望过好当下,并憧憬未来,这就是今后努力的方向。



上游新闻记者 朱亮 金鑫 文 部分综合自津云新闻、南方周末、红星新闻、北京青年报、极目新闻、九派新闻等  图片来自南方周末、津云新闻、钱江晚报、于欢个人社交平台等



编辑:杨波



责编:王蓉 邹渝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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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母案”当事人于欢今日结婚,律师当证婚人:比开庭还紧张

极目新闻记者 张万军



8月5日中午,“辱母杀人案”当事人于欢将在山东聊城冠县一家酒店举办结婚仪式,受到众多网友的祝福。5日早晨,于欢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他今天非常激动,非常感谢网友一直以来对他的支持。



视频截图



“家有喜事,歇业一天,喜糖自取!”冠县欢莱柯优选超市的门上张贴着这样一张告示,挂着一盒喜糖。这家超市是于欢在出狱后开办的。8月5日,于欢发布视频称,自己今日结婚,超市歇业一天,他还发布了5日早晨到新娘家接亲的过程。




视频截图



5日上午,于欢向极目新闻记者证实了自己当日结婚的消息。他介绍,妻子是本地人,一年半前通过相亲认识的,妻子并不在意自己的过往。于欢表示,他今日非常激动,很感谢广大网友一直以来对他的支持。



于欢的代理律师殷清利受邀作为于欢婚礼的证婚人,他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这是他第一次当证婚人,他感觉比作为律师上法庭时都要紧张。




视频截图



殷清利表示,6年来,他见证了于欢从一个茫然不知所措的青年到现在一个男人的蜕变过程。于欢出狱后经历了参与公益活动、艰难创业、恋爱结婚等过程,一路走来非常不容易,他为于欢现在的状况感到高兴。



据媒体报道,2016年4月14日,因不堪母亲受辱,时年22岁的于欢用水果刀刺伤4名暴力催债人,致其中1人死亡。2017年2月,山东聊城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2017年6月,山东高院作出改判,认为于欢刺死一人行为系防卫过当,于欢最终获刑5年。2020年11月18日,于欢获减刑提前出狱。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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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山东辱母案当事人于欢:不看以前报道,过好当下最重要

2022年06月17日,山东聊城,“刺死辱母者案”当事人于欢在社交平台宣布订婚。于欢告诉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或许是很多人都在关注此前的案件,消息发布后,他收到了不少网友的祝福。

“刺死辱母者案”事发近6年,于欢称,自己基本不会回看以前的报道,“对我来说过去的事就过去了,现在主要是过好当下。”







潇湘晨报此前报道,2016年4月14日,因在工厂接待室目睹母亲苏银霞被高利贷催债人员侮辱,20岁的山东冠县青年于欢持水果刀刺向讨债者致一死三伤。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案件经媒体报道引发争议,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于欢入狱期间,2018年11月14日,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于西明、苏银霞、于家乐(分别为于欢父亲、母亲和姐姐)刑期三至四年不等,后苏银霞、于家乐于2019年12月、2020年6月先后刑满出狱。



2018年,于欢案被列入最高法指导案例。出版于2019年、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所编的书——《记载中国法制进程之于欢案》,“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不能说谁死伤谁有理”等观点记载在最高人民法院原常务副院长沈德咏的一篇文章中。





2020年11月27日,最高检发布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正当防卫制度的法律适用,统一司法标准,准确理解把握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今年9月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据报道,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表示,2017年于欢案和2018年昆山“龙哥”案,唤醒了被称为“沉睡条款”的正当防卫制度。



2020年11月18日,于欢减刑出狱。半年后,2021年5月31日,于西明刑满释放出狱。于欢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经历过这些事情后,觉得家庭和家人是最重要的。





一年多来,于欢经常在社交平台分享自己的生活,包括带父亲体检、河南暴雨时捐献物资、与家人吃团圆饭、开店创业等,获得不少网友鼓励。于欢曾告诉潇湘晨报记者,那起轰动一时的“刺死辱母者案”中,自己的做法有些冲动,给被害人造成的伤害难以弥补,他后悔,因为自己触犯了法律,同时他也称,自己不愿再回想往事。



2022年6月17日,于欢在社交平台连发多个视频宣布订婚,不少网友送上祝福,有网友在评论里留言:“是当时救母的那个于欢吗?”于欢告诉潇湘晨报记者,或许是因为很多人都在关注此前的案件,现在他希望的是过好当下的生活。



潇湘晨报记者 蒋紫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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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欢父亲出狱后直奔厂房:服刑看了很多书,想把厂子再做起来

封面新闻记者 沈轶2021年05月31日,山东“于欢案”当事人于欢,从山东省监狱接回了自己的父亲于西明。至此,于欢一家,在2016年于欢案发入狱后,首次团聚。

当日下午,封面新闻(thecover.cn)记者拨通于欢电话,对方表示,正陪着父亲在厂里转悠,“中午在冠县吃了个饭,然后就直奔厂里了。”于欢表示,如今父亲出狱,家人又聚在了一起,“他准备把厂子再做起来,可能会比较困难,但一家人同心协力,总能过去。”



从左至右,依次为:于欢、于西明、苏银霞、于家乐

难眠之夜

早上4点30分,于欢从睡梦中醒来,蹑手蹑脚地去了趟卫生间,回到床上再也无法睡着。他穿好衣服坐在床上,无聊地把玩了一会手机,然后又拿起了床头柜上的相册,这是前一晚和母亲还有姐姐聊天时,拿出来忘了放回去的。

于欢说,自己一家很早就知道父亲会在5月31日这一天出狱。他和姐姐于家乐几天前就已经为迎接父亲做好了准备,“把家里的卫生重新打扫了一遍,然后给他买了新鞋子。”5月30日晚,苏银霞、于欢、于家乐3人坐在一起,激动得睡不着觉,手里翻看着以前的相册,聊着曾经的往事,一直到晚上12点。

早上5点30分,早已起床一个小时的于欢看到姐姐于家乐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在他的连声催促下,于家乐用10多分钟时间完成洗漱,然后姐弟两人走出家门,坐车赶往济南。

5年来的拥抱

早上7点50分左右,于欢与姐姐于家乐来到父亲于西明服刑的山东省监狱。“我和他5年多没见了,我出事的时候,他在外面出差,后来他也进去了。我出来的时候,他还在里面。”

2016年4月14日,于欢因目睹母亲苏银霞被高利贷催债人员侮辱,持水果刀刺向讨债者,致一死三伤。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案件经媒体报道引发争议,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2018年11月14日,于欢入狱期间,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于欢父亲于西明、母亲苏银霞、姐姐于家乐刑期三至四年不等,后苏银霞、于家乐分别于2019年12月、2020年6月刑满出狱。2020年11月18日,于欢减刑出狱。

早上10点,于西明走出监狱,一直守候在监狱门口的于欢走上前接过了父亲手里拿着的口袋,然后与姐姐一左一右将父亲扶到了车上。

车内的气氛有些沉默,父子两人都不是什么外向的性格,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于西明拍了拍于欢的肩膀,半天憋一句“瘦了”。随后,于欢给了父亲一个拥抱,于西明愣了一下,也抱紧了他,“当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干脆就和他拥抱一下。”

“只要一家人齐心协力就好”

中午12点30分,于欢和于西明、于家乐一起回到了冠县。

于西明看到了在这里等候的妻子苏银霞。夫妻两人见面后,于西明嘴里一直嘟囔着,“你辛苦了,受委屈了。”

随后,一家四口与亲戚朋友们,一起在饭店里吃了一餐饭,这也是他们自2016年4月以来,一家人第一次一起吃饭。

席上,于欢一直在给于西明夹菜,倒水,让于西明一直感叹,孩子长大了,“感觉他现在做事很周到,5年了,从男孩变成男人了。”

吃完饭的于西明迫不及待地前往了以前的厂房,一边转悠,一边听着妻子和儿女给自己讲述目前的情况。“我之前在里面,一直在学习经济类和企业管理类的知识,很多狱友也是做过企业的,我和他们取过经。”于西平说,他很想将厂子给重新做起来,“目前就只有这一个打算。”

于欢说,他和父亲明天(1日)准备回趟老家,“就和我之前一样,回去祭祖,然后看望一下以前给予我们帮助的乡亲们。”

对于父亲想重新把厂子做起来的想法,于欢表示很支持,“家里人其实都这么想,虽然不太容易,但只要一家人在一起,齐心协力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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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死辱母者”当事人于欢父亲出狱,于欢:会努力还债

新京报讯(记者 薄其雨 实习生 何宇)2021年05月31日上午10时许,山东“刺死辱母者”当事人于欢的父亲于西明刑满释放。

于欢向新京报记者表示,31日,是他父亲于西明刑满释放的日子,他和妈妈苏银霞、姐姐于家乐三人提前一天到达山东省监狱门口等待父亲走出监狱。

于欢称,家中至今还有未偿还的债务,他和家人会信守承诺,努力偿还债务,“从监狱出来之后不代表没有债务了,我们家仍会尽自己最大努力来补偿。错了的事情必须承认,该承担的责任也需要承担起来。”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6年4月14日,苏银霞在工厂接待室被高利贷催债人员侮辱,目睹母亲受辱的于欢持水果刀刺向了讨债者,致使一人死亡,三人受伤。2017年2月,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后于欢提出上诉。2017年5月27日,该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18年11月14日,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单位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于西明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于家乐、苏银霞等人三到四年有期徒刑不等。

编辑刘倩

校对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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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欢出狱谈“刺死辱母者案”:后悔触犯法律,只求妈妈不怪我

四年前春天的那个晚上,于欢用一把水果刀,刺死了辱母者。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后于欢提出上诉。2017年5月27日,案件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

2020年11月18日上午,在狱中度过1678日的于欢回到自己位于山东聊城的家。



于欢。受访者供图

后悔触犯了法律

新京报:什么时候到家的?

于欢:昨天上午开庭,当庭宣判释放,11月18日上午11点左右到家。

新京报:怎么看四年前自己的举动?

于欢:现在看当时的话,感觉当时有点冲动,自己的行为带来了伤亡,给被害人和他的家庭带来了痛苦,无法弥补。后悔触犯了法律,代价很大。对我妈妈那边,我只求她不怪我就行了。

新京报:事情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全国关注,你是什么时候知道自己的事情有这么大关注度的?

于欢:律师来看守所会见的时候和我提了媒体和网友的关注,我感觉,应该不会吧,有点不相信。

新京报:对于吴学占涉黑团伙、对那些催债人你怎么看?

于欢:这几年国家扫黑除恶力度很大,一个人如果一直做违法的事,肯定不能长久。但虽然说他们有过错,我的做法还是有点重,带来了那么大伤害。

新京报:对自己由无期徒刑改判为五年有期徒刑,有什么看法?

于欢:判无期的时候真的心如死灰,改判到五年,是个巨大改变,我可以在年轻的时候回到家,为家做贡献。谢谢党和国家的政策,也谢谢媒体的报道和广大网友持续的关注,如果没有你们,我可能没法坐在这里说这些话。

感谢法律的健全

新京报:在狱里生活状态怎么样?

于欢:也休息也劳动,总体很充实。想家人,也想尽快恢复自由,渴望无拘无束的生活。

我在监狱里表现还算优秀,原本2021年4月14日刑满,减了4个多月的刑期。

新京报:在监狱里给家人写了很多信?

于欢:对,当时只能通过信件和家里人聊天。

新京报:有没有想过自己出来后要做什么?

于欢:跟家人表示感谢。

新京报:在监狱里喜欢看小说?

于欢:读了《大江大河》阿耐的小说,我感觉读小说的时候可以把自己带入另一个环境和视角,暂时忘记自己在监狱里失去自由的身份,放飞自我。

新京报:听说在狱中还考了营养资格师证书?

于欢:对,过几天给母亲尝试搭配一下食物。因为我失去自由前刚踏入社会,很多东西都不懂,这次也想尽快多学一点东西,给家庭和个人做出一点贡献。

新京报:回家后有什么计划?

于欢:刚回家我对很多事情都不了解,想先熟悉熟悉,适应适应环境,再根据自己的情况作出决定。暂时也不急着工作,马上也要过年了嘛。

新京报:有感觉到社会的变化吗?

于欢:变化很大,县城里的高楼变多了,车流量变大,和我之前认识的县城有很大的变化,感觉城镇化进程加快了,生活中的话,以前,虽然有智能手机和微信,我用现金比较多,现在买菜都是支付宝、微信付款,看到后我还是觉得挺好的,我也想尽快熟悉适应环境,熟悉信息社会。

新京报:有没有什么想对大家说的?

于欢:感谢国家、政府和法律的健全,如果没有作出五年的判决,也不会有今天我坐在这里来感谢媒体朋友和网友。以后我想尽自己努力传播正能量,为社会做出贡献。

编辑 刘倩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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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辱母杀人案”当事人于欢减刑出狱

据@闪电新闻消息 2020年11月18日上午,“辱母案”当事人于欢减刑出狱,此前他曾因刺死辱母者被判无期徒刑,后改判有期徒刑5年。2016年4月14日,苏银霞于欢母子因无法偿还高利贷,被11名催债者限制人身自由,并遭受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等凌辱,讨债者杜志浩当着于欢的面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绝望的于欢拿起水果刀捅伤4人。被刺中的杜志浩次日死亡。2017年2月17日,聊城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引发社会强烈关注,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赴山东阅卷审查。

2017年5月27日,山东高院二审用直播的方式通报庭审相关信息。

2017年6月23日,山东高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改判于欢有期徒刑5年。

编辑 马浩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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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辱母案一讨债人再诉于欢索赔,法院驳回:此前已赔偿

新京报讯(记者 赵朋乐)2019年8月,“山东辱母案”中被于欢刺伤的讨债人严建军起诉于欢,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近20万元。今日(6月17日),新京报记者从于欢代理律师殷清利处了解到,法院驳回了严建军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此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于欢已支付赔偿款。



判决书。  受访者供图

严建军父亲此前告诉新京报记者,严建军腹部被刺伤,先后经历三次手术,花费20多万元。2019年8月20日,严建军向冠县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于欢承担严建军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97466.82元。严父称,严建军对于当时参加讨债的行为也很后悔,受伤手术后无法干活。

2020年6月9日,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已生效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已认定于欢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且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故对严建军因伤所受损失,于欢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因于欢已向严建军支付了5万余元,结合二人各自的过错程度,应认定于欢对严建军所受的损害已经承担了适当的责任,因此驳回严建军的诉讼请求。

6月17日,于欢的母亲苏银霞告诉新京报记者,之前一直担心严建军的起诉对于欢的刑期有影响。“他现在应该知道判决结果了,在里面心态还可以,积极表现争取减刑。”苏银霞说。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6年4月14日,于欢看到母亲苏银霞在自家厂子被讨债时,遭到多人侮辱。于欢不堪忍受,用刀刺向讨债人,严建军是被刺伤的讨债者之一。之后,于欢被判有期徒刑5年,目前在服刑中。2016年11月17日,在聊城中院审理于欢涉嫌故意伤害案时,严建军提起暂计50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请求,法院最终判决于欢赔偿严建军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共计53443.47元。

编辑 康佳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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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欢辱母杀人案最新进展:苏银霞出狱满头白发

相关阅读——辱母案案件回顾

“辱母案”发生于2016年4月14日,于欢在母亲苏银霞和自己被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侮辱后,情急之下用水果刀刺伤了4人。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案件经过

2016年4月13日,吴学占在苏已抵押的房子里,指使手下拉屎,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要求其还钱。当日下午,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但并没有得到帮助。4月14日,苏银霞和儿子于欢,连同一名职工,被带到公司接待室。11名催债人员围堵并控制了他们三人。其间,催债人员用不堪入耳的羞辱性话语辱骂苏银霞,并脱下于欢的鞋子捂在他母亲嘴上,甚至故意将烟灰弹到苏银霞的胸口。催债人员杜志浩甚至脱下裤子,露出下体,侮辱苏银霞,令于欢濒临崩溃。外面路过的工人看到这一幕,让于欢的姑妈于秀荣报警。警察接警后到接待室,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看到警察要离开,报警的于秀荣拉住一名女警,并试图拦住警车。被催债人员控制的于欢看到警察要走,情绪崩溃,站起来试图冲到屋外唤回警察,被催债人员拦住。混乱中,于欢从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

其中,杜志浩肚子中了一刀,但当时并未显得太严重,他自己走出来,不要别人送,自行开车去医院,并且还在医院与他人吵了一架,后因失血性休克于次日凌晨死亡。另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案件判决过程及结果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5月27日8时30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22审判庭公开审理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6月23日上午9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该院第22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由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5年。法院认定其刺死1人行为系防卫过当。

2018年4月12日,“于欢案”背后吴学占团伙涉黑犯罪一案开庭审理,5月11日吴学占等15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9项犯罪一案一审宣判,吴学占获刑25年。6月29日,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债务纠纷

第一起债务纠纷为2013年5月16日,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仲利国际)与源大工贸签订了租赁合同,承租一台数控铣床、一台主轴和一台摩擦压力机,租赁期间为2013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20日,租赁物成本85万元。源大工贸仅支付了1~23期租金52.3万元,另有20.97万元租金未支付 。第二起债务纠纷则是一笔银行借款。2016年1月22日,源大工贸向浦发银行聊城分行借款788.8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主要约定年利率5.7%,按月结息,每月20日为结息日,逾期罚息利率按计收罚息日适用的贷款利率加收50%;借款期限自2016年1月22日至2016年7月22日等。该笔借款由苏银霞夫妇及冠县柳林轴承公司做担保。银行方按约发放贷款后,源大工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截止2016年9月2日,源大工贸欠浦发银行借款本金788.8万元、利息19.45万元,本息合计808.25万元 。第三起发生于2016年10月28日,聊城润昌农商行将源大工贸及另外两家公司诉至冠县法院,请求法院冻结这三家公司价值570万元的存款或财产。该案的案由同为“借款合同纠纷”,源大工贸为第一被申请人。上述三起案件中,前两起已判决,苏银霞及其源大工贸均败诉,被判还款。而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显示,苏银霞已被三次列入这一“黑名单”。其中的两次系不能履行与仲利国际的案件判决引发,立案时间为2016年10月。另一起的立案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所涉及的案件为,苏银霞及其源大工贸拖欠河北唐山借款人王华君100万元的借贷案件,苏银霞亦败诉,判决已生效 。根据最高法出台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要求,进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当事人,银行不得向其发放贷款。苏银霞被列入了这个名单,因此肯定不能获得银行贷款。失信“黑名单”向全社会公开,一般性质的民间借贷向外借款时,也会参考该名单,一旦进入这个名单,向一般性的民间借贷去借款,也很难获得成功。因此,苏银霞陷入了既不能向银行贷款来偿还其他债务,一般性的民间借贷也几乎对她关闭了大门,为了偿还债务,她只能转向吴学占的高利贷。

人物关系

苏银霞:女企业家,债务人。吴学占:地产公司老板,债权人。杜志浩:11名催债人的领头者。被刺死者。于欢:苏银霞儿子,因母亲被催债人羞辱而刺死催债人杜志浩。

三年前震惊社会的辱母案再一次被提起,“辱母案”中于欢的母亲苏银霞出狱了,出狱时的她已满头白发。2016年4月14日,于欢因不堪母亲苏银霞受辱,年仅22岁的他将水果刀刺向了讨债的人,也正因为如此,于欢搭上了自己青春。

苏银霞出狱

2019年12月15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苏银霞于12月14日从山东省女子监狱出狱。



于欢母亲苏银霞出狱时头发已花白 图片来自红星新闻网

据了解,苏银霞是2019年12月14日(周六)上午因刑满释放出狱,她当年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刑拘;2018年11月,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整整三年让苏银霞变得满头白发,尽显老态。

苏银霞是家里最早出狱的,而其儿子、女儿、丈夫均还在狱中服刑,据她自己说出狱后还是想把原来的厂子恢复如初,用崭新的厂子迎接家人的回归,也希望日后的日子能够越来越好。出狱后的苏银霞十分惦念儿子的情况,便于昨日与儿子于欢进行了通话,表示会在探视日探视儿子,她说她经历此事后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一家团聚。

于欢在当年的“辱母案”中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母亲苏银霞谈及当年事情十分后悔,觉得是自己害了儿子,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事情,儿子也不会冲动作出杀人坐牢的事情,是自己连累了儿子于欢。但于欢却希望母亲出狱后能好好养身体,过得快乐,表示自己在狱中也学习到了很多的法律知识,耽误的青春虽然无法找回但可以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也是个不错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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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辱母案讨债者诉于欢案开庭 原告获赔5万后再索赔

曾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的“辱母杀人”案再起波澜。昨天上午9时,当年曾被刺伤的讨债人员严建军诉于欢一案,在于欢服刑的山东省聊城监狱开庭。严建军请求法院判令于欢承担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近20万元。

案件

讨债被刺获赔5万后再索赔

2016年4月14日,因不堪母亲被暴力催债者殴打侮辱,时年22岁的于欢将水果刀刺向了4名催债人,造成1死3伤。

严建军即被刺伤的讨债者之一。2016年11月17日,在聊城中院审理于欢涉嫌故意伤害案中,严建军提出了共计50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请求。聊城中院2017年2月17日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决于欢无期徒刑,赔偿严建军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共计53443.47元。

之后,于欢对此提起刑事上诉,但严建军未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上诉。2017年6月23日,山东高院二审公开宣判上诉人于欢刺死一人行为系防卫过当,由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5年。而严建军也因为参与对于欢家人的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最终被判两年有期徒刑(至2019年3月14日)。

严建军服刑完毕后,2019年8月20日以自己因伤住院接受治疗、医药费用等各项损失为由,将于欢告上法庭,提起共计197466.82元的赔偿及诉讼请求。

原告

认为自己应该主张权利

10月29日8时30分,于欢代理律师殷清利、冠县法院法官、严建军先后来到聊城监狱狱政科。此次开庭,原告严建军并未聘请律师,被告于欢的姑姑于秀荣未获准进入监狱内。

上午9时许,严建军诉于欢一案在聊城监狱开庭。这是辱母案事发3年多后,严建军第一次见到于欢。

此前在于欢案件一审中,严建军曾提出过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最终法院判决于欢赔偿5万多元,那么这次为何又一次提起民事诉讼呢?

开庭之前,严建军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这次诉讼主要为的就是医药费。一部分是之前有一张住院的医疗正式发票没找到,法院在审理中没有认定。现在自己找到了这张6.8万多元的发票。另一部分是最近一次手术的治疗费用。

“我该受的惩罚已经受了,已经认罪服法了,我该主张的权利是不是……” 严建军表示自己不懂法,但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在庭审中,严建军当庭出示了冠县医院和山东省立医院约12万元的票据。其认为自己身体免疫力严重下滑,身体机能退化严重,同时提出了精神损失2.8万元。严建军认为自己作为公民,过错已受惩罚,但享有的权利也要行使。

焦点

庭审围绕是否构成重复起诉

于欢的代理律师殷清利告诉北青报记者,庭审焦点程序主要集中在严建军附带民事诉讼后能否再提民事诉讼、是否构成重复起诉等。

殷清利表示,严建军对当时一审法院作出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没有提起上诉。这次又以同样理由提起民事诉讼,不符合司法解释的规定。

2016年11月,严建军曾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提出“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计50万元”,当时判决53443.47元。殷清利认为,庭审中严建军无法说明当时每项费用的具体数额及证据,所以应当认为此次主张的数据及所谓的后续治疗费用完全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50万元范围之内。这样,如果严建军所诉的金额只要在50万元以内,均应视为重复诉讼。

此外,殷清利认为,严建军参与的讨债行为中,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不仅违法而且具有重大过错。对于于欢家人之前已向法院支付了8万余元赔偿款,其中包括严建军的5万余元,法官问询时,严建军予以确认。

据悉,在最后的法庭调解阶段,于欢表示不同意调解。此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冠县法院未当庭宣判。

被告

被起诉是“始料未及”的

位于冠县城郊的源大工贸工厂距离聊城监狱53公里。北青报记者时隔两年后再次见到于欢姑姑于秀荣时,她已是满头花白。“于欢案事发后,这里就停了工。”昔日曾有五六十名工人的工厂,如今只剩于秀荣一人。于秀荣告诉北青报记者,三年多的时间都是她一个人看守厂房,半年前她才将其中一部分厂房租了出去。于秀荣表示,于欢的母亲苏银霞年底就要出狱了,自己也能轻松些了。她说希望于欢和他爸爸早日出来,一家人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说起此次于欢被诉,于秀荣直言,“在里面服刑的还有告的,要不是他们,孩子(于欢)能到这里面来吗。”

于秀荣告诉北青报记者,自己每个月都会到监狱看望于欢一家。有个好消息是,监狱管理人员向她介绍,于欢在监狱表现良好,改造积极。

殷清利律师告诉北青报记者,于欢没有想到自己在监狱里还会再当被告。“他以为法院判决此事就完了,这个是始料未及。”据了解,在监狱里管教对于欢评价不错,前段时间让姑姑带给他些英语和文学书籍。“此案如果败诉,你会上诉吗?”当被问到这个问题时,于欢的回答是:“相信能赢,还没考虑到那么多。”

文并摄/本报记者 朱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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